倒计时开始,创新专利申请通道即将关闭 – 最后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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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我们在上一篇文章中提到的,澳大利亚的二级专利制度创新专利将从 2021 年 8 月 25 日起逐步废止。在此日期以后递交的申请将无法作为创新专利授予专利权,截至目前为止,澳大利亚没有出台可替代创新专利的二级专利制度。

如果您正在考虑申请创新专利,那么对您来讲,以下两个日期将至为关键:

  • 2021 年 8 月 25 日之前和当日: 创新专利申请可以作为首次申请进行提交(受限于目前的限制条件); 以及
  • 2021 年 8 月 25 日之后: 只有有效申请日为 2021 年 8 月 25 日或更早的专利申请才能作为创新专利授予专利权。有效申请日为 2021 年 8 月 25 日或更早的现有申请,比如现有的标准专利申请或者指定进入澳大利亚的 PCT 申请,仍可转换申请类型为创新专利申请,或以其为基础提起创新专利分案申请。

什么是创新专利?

创新专利制度是澳大利亚的二级专利制度,于 2000 年推出,旨在为当地中小企业提供一种经济实惠的专利申请途径,以保护水平较低的发明,例如对现有产品的增量式改进。增量式的改进在制造业或配方科学等行业中较为常见,然而,尽管进行了这种改进的产品比现有产品更具商业优势,其改进之处可能难以达到获得标准专利保护所需的创造性门槛。

创新专利通过将可专利性门槛之一的创造性降低到“创新性”填补了这一空白。达到所谓的创新性仅要求对发明的实施做出“实质性”或非细枝末节的贡献,即便这种改进是显而易见的(例如,替换配方中的溶剂以提高稳定性)。另外,创新专利无需实质审查即可授权,但只有在实质审查通过后才能用以行使专利权。与标准专利的 20 年保护期相比,创新专利的保护期限为 8 年。

虽然创新专利制度确实受到过一些中小企业的青睐,但同时,一些大型的海外公司却利用这一制度作为其诉讼的工具,还有一些海外申请人利用这一制度在澳大利亚获得“专利授权”(即便无法行使专利权)。因此,尽管中小企业为保留或修改创新专利制度付出了很多努力,但由于其似乎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该制度即将步入废止的过渡期。

倒计时开始但为时不晚

虽然距2021年8月25日所剩的时间不多,但现在申请创新专利还不算太晚。如上所述,创新专利适用于对已知产品的增量式改进,这种改进仅仅需要是新颖的且为发明的实施做出实质或有形的贡献。

截至目前为止,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并没有计划在短期内提供可替代创新专利的二级专利制度。 因此,2021 年 8 月 25 日过后,要获得对增量式改进的专利保护将也许会更加困难,因为针对此类改进发明所提出的申请必须满足更高的创造性门槛才能够被授予专利权。

因此,如果您认为您可能有符合上述标准的发明,请联系我们。我们希望在您仍可以申请创新专利的时候收到您的来信,与您探讨创新专利申请的可能性。

本文于 2021 年 7 月 6 日首次以英文发表。

Spruson & Ferguson 设立了中文服务入口,以期为客户就一般业务疑问提供便捷的中文服务。

我们在澳大利亚和新加坡分公司均有能以流利中文沟通的专业人员,负责答复您的咨询来函。欢迎您发送电邮至ChineseDesk@spruson.com详询。

目前我们无法通过此电邮接受与申请递交或实质审查相关的中文正式指示或紧急咨询,感谢您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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