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 | 知识产权法修订:推动知识产权制度现代化
本文最初于2026年1月29日以英文发表。 越南近日通过对《知识产权法》的最新修订,再次迈出推进知识产权制度现代化的重要一步。本次修订在简化程序、收紧发明人认定要求的同时,引入了应对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制度性规则。 越南国会近日正式通过了对《知识产权法》的修改。修改后的知识产权法于2026年1月公布,将于2026年4月1日正式生效。 对于已在越南开展业务或计划进入越南市场的企业而言,此次修法在提升制度清晰度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合规考量。下文将重点梳理专利和外观设计的主要改革要点,并解读其对寻求稳健、可靠创新保护的权利人所产生的影响。 部长权限进一步扩大 本次修法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删除部分具体细则性规定,将相关监管权限转移至科学与技术部部长,由其通过部门规章予以规范。 这一调整被普遍认为具有较强的实务可操作性,尤其在程序性事项方面体现得尤为明显。。 多项期限显著缩短 为加快审查进程,修改后的知识产权法对多项时限作出调整,主要包括: 专利申请请求实质审查的期限由自最早优先权日起42个月缩短为36个月;实质审查时长由18个月缩短为12个月;若适用加速审查(如 PPH 或 ASPEC),则缩短至3个月; 提出异议通知的期限由自公布日起9个月缩短为6个月;加速审查案件则为3个月。 外观设计、商标及地理标志实质审查时长统一调整为5个月; 异议提出期限统一为3个月。 PCT 国家阶段申请 在形式审查合格后,应于1个月内公布(此前为2个月)。 外观设计、商标及地理标志申请 在被认定为有效后,应于1个月内公布(此前为2个月)。 授权、终止、无效或证书变更 公布期限由60日缩短为30日。 外观设计保护范围扩大 修改后的知识产权法对外观设计的定义作出重要调整: 对局部外观设计的要求予以简化,删除其必须组装成复杂产品的限制; 明确将非实体产品纳入外观设计保护范畴。 相应地,对“使用外观设计”的定义也进行了更新,明确包括: 制造产品的某一部件; 传播非实体产品或其部分的数字化副本。 此外,修改后的知识产权法新增了6个月的新颖性宽限期,适用于外观设计申请。 发明人认定要求趋严 若署名的发明人不符合“发明人”的法定定义,将构成:已授权专利或外观设计全部无效的事由; 在审申请的驳回理由。 发明人必须为直接创造相关技术方案的自然人,因此: 人工智能系统不得被列为发明人。 同时,此次修法授权政府制定专门规定,明确在利用人工智能系统生成技术成果的情形下,如何确立工业产权。 发明安全审查范围调整 受安全管控的发明范围进一步收窄,仅限于被列为国家秘密的发明。 具体而言,仅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需要在向境外提交专利申请前取得国防部或公安部的批准: 发明属于涉及国家国防与安全的技术领域,并被列入国家秘密清单; 发明在越南境内完成; 发明权利主体为:在越南永久居住的越南公民,或 根据越南法律设立的法人实体。 知识产权商业化路径更具灵活性 修改后的知识产权法明确确认,知识产权可以作为资产,并可用于: 民事、商业或投资活动; 出资; 作为贷款担保物。 同时,国家将: 鼓励和推动创新活动; 支持知识产权的开发、利用和运营; 推动包括中介服务机构在内的完整创新生态体系的形成。 总结 2025 年通过的知识产权法的修改,标志着越南在专利与外观设计制度现代化方面迈出关键一步,尤其是在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与知识产权制度衔接方面,释放出明确的政策信号。 我们如何提供支持 在越南知识产权法律环境持续演进的背景下,及时理解并遵守最新的专利与设计申请要求,对于有效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至关重要。 如需进一步的专业指导或实务支持,欢迎联系 Le Hong Minh 或您在 Spruson & Ferguson 的对口联系人。
本文最初于2026年1月29日以英文发表。 越南近日通过对《知识产权法》的最新修订,再次迈出推进知识产权制度现代化的重要一步。本次修订在简化程序、收紧发明人认定要求的同时,引入了应对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制度性规则。 越南国会近日正式通过了对《知识产权法》的修改。修改后的知识产权法于2026年1月公布,将于2026年4月1日正式生效。 对于已在越南开展业务或计划进入越南市场的企业而言,此次修法在提升制度清晰度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合规考量。下文将重点梳理专利和外观设计的主要改革要点,并解读其对寻求稳健、可靠创新保护的权利人所产生的影响。 部长权限进一步扩大 本次修法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删除部分具体细则性规定,将相关监管权限转移至科学与技术部部长,由其通过部门规章予以规范。 这一调整被普遍认为具有较强的实务可操作性,尤其在程序性事项方面体现得尤为明显。。 多项期限显著缩短 为加快审查进程,修改后的知识产权法对多项时限作出调整,主要包括: 专利申请请求实质审查的期限由自最早优先权日起42个月缩短为36个月;实质审查时长由18个月缩短为12个月;若适用加速审查(如 PPH 或 ASPEC),则缩短至3个月; 提出异议通知的期限由自公布日起9个月缩短为6个月;加速审查案件则为3个月。 外观设计、商标及地理标志实质审查时长统一调整为5个月; 异议提出期限统一为3个月。 PCT 国家阶段申请 在形式审查合格后,应于1个月内公布(此前为2个月)。 外观设计、商标及地理标志申请 在被认定为有效后,应于1个月内公布(此前为2个月)。 授权、终止、无效或证书变更 公布期限由60日缩短为30日。 外观设计保护范围扩大 修改后的知识产权法对外观设计的定义作出重要调整: 对局部外观设计的要求予以简化,删除其必须组装成复杂产品的限制; 明确将非实体产品纳入外观设计保护范畴。 相应地,对“使用外观设计”的定义也进行了更新,明确包括: 制造产品的某一部件; 传播非实体产品或其部分的数字化副本。 此外,修改后的知识产权法新增了6个月的新颖性宽限期,适用于外观设计申请。 发明人认定要求趋严 若署名的发明人不符合“发明人”的法定定义,将构成:已授权专利或外观设计全部无效的事由; 在审申请的驳回理由。 发明人必须为直接创造相关技术方案的自然人,因此: 人工智能系统不得被列为发明人。 同时,此次修法授权政府制定专门规定,明确在利用人工智能系统生成技术成果的情形下,如何确立工业产权。 发明安全审查范围调整 受安全管控的发明范围进一步收窄,仅限于被列为国家秘密的发明。 具体而言,仅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需要在向境外提交专利申请前取得国防部或公安部的批准: 发明属于涉及国家国防与安全的技术领域,并被列入国家秘密清单; 发明在越南境内完成; 发明权利主体为:在越南永久居住的越南公民,或 根据越南法律设立的法人实体。 知识产权商业化路径更具灵活性 修改后的知识产权法明确确认,知识产权可以作为资产,并可用于: 民事、商业或投资活动; 出资; 作为贷款担保物。 同时,国家将: 鼓励和推动创新活动; 支持知识产权的开发、利用和运营; 推动包括中介服务机构在内的完整创新生态体系的形成。 总结 2025 年通过的知识产权法的修改,标志着越南在专利与外观设计制度现代化方面迈出关键一步,尤其是在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与知识产权制度衔接方面,释放出明确的政策信号。 我们如何提供支持 在越南知识产权法律环境持续演进的背景下,及时理解并遵守最新的专利与设计申请要求,对于有效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至关重要。 如需进一步的专业指导或实务支持,欢迎联系 Le Hong Minh 或您在 Spruson & Ferguson 的对口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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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专利:是否得到说明书支持与充分公开要求的演变 
本文最初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以英文发表。 自2013年“提高门槛”(Raising the Bar,RTB)改革实施以来,澳大利亚一直并行适用两套不同的书面说明要求制度。RTB改革前提交的专利仍适用较为宽松的“充分公开”和“公平基础”测试;而RTB改革后提交的专利,则必须符合更为严格的“充分公开”和“是否得到说明书支持”要求,该等要求与英国及欧洲的法律标准趋于一致。鉴于这两套制度仍将在未来多年内并存,理解其差异仍然至关重要。  RTB 改革前的法律: “充分描述发明”与“公平基础”  旧法第 40(2)(a) 条要求说明书“充分描述该发明”,而第 40(3) 条则要求权利要求须“以该说明为公平基础”。在 Kimberly-Clark Australia Pty Ltd v Arico Trading International Pty Ltd  HCA 8 以及 Lockwood v Doric (No 1)  HCA 58...
本文最初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以英文发表。 自2013年“提高门槛”(Raising the Bar,RTB)改革实施以来,澳大利亚一直并行适用两套不同的书面说明要求制度。RTB改革前提交的专利仍适用较为宽松的“充分公开”和“公平基础”测试;而RTB改革后提交的专利,则必须符合更为严格的“充分公开”和“是否得到说明书支持”要求,该等要求与英国及欧洲的法律标准趋于一致。鉴于这两套制度仍将在未来多年内并存,理解其差异仍然至关重要。  RTB 改革前的法律: “充分描述发明”与“公平基础”  旧法第 40(2)(a) 条要求说明书“充分描述该发明”,而第 40(3) 条则要求权利要求须“以该说明为公平基础”。在 Kimberly-Clark Australia Pty Ltd v Arico Trading Internatio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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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针疫苗递送:革新免疫方式与知识产权布局 
本文最初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以英文发表。 导语  一个多世纪以来,针头和注射器一直是疫苗接种的主要工具。然而,工程、材料科学与制剂技术的进步正在迅速推动无针疫苗递送系统从概念走向实际应用。这些创新不仅有潜力重塑全球公共卫生格局,也可能改变研发团队制定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方式。  多样化的无针疫苗递送方式(概要)  随着技术加速成熟,多种无针疫苗递送系统正在进入临床或商业阶段,为产业带来新的研发与专利布局机会,包括:  微阵列 / 微针贴片(MAPs):利用微小针尖将疫苗递送至皮肤表层,减少疼痛,提升热稳定性。  黏膜递送:如鼻喷、吸入粉末、口服薄膜等,通过黏膜刺激免疫反应,无需注射。  高压喷射装置(Jet Injectors):使用高压液流穿透皮肤。  固体剂量注射器(Solid-dose Injectors):以固体形式推入皮肤实现给药。  物理辅助技术:例如电穿孔、局部加热或光消融、超声辅助递送、皮肤机械拉伸等。  这些方法共同指向更安全、更便捷、对医护资源依赖更低的免疫方式。  专利与知识产权策略(详细解读)  随着疫苗递送逐渐从传统针剂向装置驱动的系统转型,知识产权策略需要做出相应调整。过去的疫苗专利多集中于抗原、佐剂及制剂化学,而如今的竞争优势越来越多来自递送平台本身——即生物创新与工程创新的结合。  因此,一个有效的知识产权策略需要具备 多层次、跨学科 的特点,包括:  1. 装置结构(Device architecture)  贴敷器、喷嘴、药筒、微针结构、涂层系统等都可能成为关键创新点。材料选择、几何设计和压力控制机制的不同,都会直接影响剂量精确度、递送深度和患者体验,从而形成强而可防御的专利保护。  2. 制剂与装置的接口(Formulation–device interface)  无针系统中,疫苗制剂往往需要与聚合物基质、可溶薄膜或特定涂层协同作用。该类“混合型创新”可支持装置、成分及工艺多维度的专利申请,有助于扩展整体保护范围。  3. 制造与装填工艺(Manufacturing and loading processes)  涉及规模化生产、热稳定性提升、剂量一致性等关键工艺。即使产品权利要求较窄,工艺专利仍可延长商业排他性,保护技术优势。  4. 组合与方法权利要求(Combination and method claims)  将特定疫苗类型与某一递送机制、给药方案结合,保护的是整个集成平台,而非单一组件。  随着无针技术不断发展,生物制剂专利与医疗器械专利的界限愈发模糊。研发团队与专利律师需要在项目早期协作,整合科学数据、装置工程、监管路径与商业策略。  在最稳固的专利组合中,递送方式已不再是辅助设计,而是发明概念的核心组成,与疫苗的临床表现、稳定性需求和商业生命周期紧密相连。  与此同时,FTO(自由实施)分析必须跨越生物制剂及医疗器械两大领域,考虑潜在权利重叠、许可结构和监管分类。覆盖专利布局、监管筹划与潜在规避设计的综合策略,将是顺利推动商业化的关键。  我们如何提供帮助 疫苗递送领域的创新研发和保护需要战略性和跨学科的方法。我们的团队为新兴递送平台提供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保护咨询服务,涵盖从早期设计和概念验证到临床转化和商业化的各个阶段。 如果您正在研发无针疫苗或其他替代疫苗技术,并希望探讨如何更好地保护您的创新成果,我们非常乐意为您提供帮助。
本文最初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以英文发表。 导语  一个多世纪以来,针头和注射器一直是疫苗接种的主要工具。然而,工程、材料科学与制剂技术的进步正在迅速推动无针疫苗递送系统从概念走向实际应用。这些创新不仅有潜力重塑全球公共卫生格局,也可能改变研发团队制定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方式。  多样化的无针疫苗递送方式(概要)  随着技术加速成熟,多种无针疫苗递送系统正在进入临床或商业阶段,为产业带来新的研发与专利布局机会,包括:  微阵列 / 微针贴片(MAPs):利用微小针尖将疫苗递送至皮肤表层,减少疼痛,提升热稳定性。  黏膜递送:如鼻喷、吸入粉末、口服薄膜等,通过黏膜刺激免疫反应,无需注射。  高压喷射装置(Jet Injectors):使用高压液流穿透皮肤。  固体剂量注射器(Solid-dose Injectors):以固体形式推入皮肤实现给药。  物理辅助技术:例如电穿孔、局部加热或光消融、超声辅助递送、皮肤机械拉伸等。  这些方法共同指向更安全、更便捷、对医护资源依赖更低的免疫方式。  专利与知识产权策略(详细解读)  随着疫苗递送逐渐从传统针剂向装置驱动的系统转型,知识产权策略需要做出相应调整。过去的疫苗专利多集中于抗原、佐剂及制剂化学,而如今的竞争优势越来越多来自递送平台本身——即生物创新与工程创新的结合。  因此,一个有效的知识产权策略需要具备 多层次、跨学科 的特点,包括:  1. 装置结构(Device architecture)  贴敷器、喷嘴、药筒、微针结构、涂层系统等都可能成为关键创新点。材料选择、几何设计和压力控制机制的不同,都会直接影响剂量精确度、递送深度和患者体验,从而形成强而可防御的专利保护。  2. 制剂与装置的接口(Formulation–device interface)  无针系统中,疫苗制剂往往需要与聚合物基质、可溶薄膜或特定涂层协同作用。该类“混合型创新”可支持装置、成分及工艺多维度的专利申请,有助于扩展整体保护范围。  3. 制造与装填工艺(Manufacturing and loading processes)  涉及规模化生产、热稳定性提升、剂量一致性等关键工艺。即使产品权利要求较窄,工艺专利仍可延长商业排他性,保护技术优势。  4. 组合与方法权利要求(Combination and method claims)  将特定疫苗类型与某一递送机制、给药方案结合,保护的是整个集成平台,而非单一组件。  随着无针技术不断发展,生物制剂专利与医疗器械专利的界限愈发模糊。研发团队与专利律师需要在项目早期协作,整合科学数据、装置工程、监管路径与商业策略。  在最稳固的专利组合中,递送方式已不再是辅助设计,而是发明概念的核心组成,与疫苗的临床表现、稳定性需求和商业生命周期紧密相连。  与此同时,FTO(自由实施)分析必须跨越生物制剂及医疗器械两大领域,考虑潜在权利重叠、许可结构和监管分类。覆盖专利布局、监管筹划与潜在规避设计的综合策略,将是顺利推动商业化的关键。  我们如何提供帮助 疫苗递送领域的创新研发和保护需要战略性和跨学科的方法。我们的团队为新兴递送平台提供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保护咨询服务,涵盖从早期设计和概念验证到临床转化和商业化的各个阶段。 如果您正在研发无针疫苗或其他替代疫苗技术,并希望探讨如何更好地保护您的创新成果,我们非常乐意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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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区域知识产权大奖中再获殊荣 | Spruson & Ferguson持续领跑亚太地区 
我们荣幸地宣布,Spruson & Ferguson在亚太地区多项权威知识产权评选中斩获殊荣。  "昨晚的亚洲知识产权大奖颁奖典礼真是太棒了!我们的团队非常感谢这份认可,它肯定了我们致力于了解客户需求并提供最佳服务的承诺。”Amy Chan 亚洲商标业务组负责人陈艾米说道。 昨晚,陈艾米与来自亚洲各地的知识产权专业人士齐聚一堂,参加了年度颁奖晚宴。 在亚洲知识产权2025年度奖项评选中,我们荣膺两大核心领域奖项:  印度尼西亚 – 商标  澳大利亚 – 专利 这些奖项体现了我们致力于提供卓越的知识产权服务以及我们在不同司法管辖区的深厚专业知识。 更值得庆贺的是,在Managing IP亚洲太平洋奖项评选中,我们再次被评为亚洲太平洋年度律所,这是我们连续第三年获得这一地区性荣誉,充分彰显了我们在知识产权行业的领导地位。  “连续三年获得此奖项,正是我们公司核心价值的最佳印证: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这不仅认可了我们的专业技术能力,更是对团队协作精神与人文关怀的肯定。” Duarte Lima, 亚洲区董事总经理 “能够支持全球创新者在整个区域获得战略性保护,我们深感自豪,并感谢众多长期客户给予我们的信任,这激励着我们的团队不断缔造卓越成果。” Simon Potter, 澳大利亚区董事总经理 我们向始终信赖和支持我们的客户与并肩作战的同事致以诚挚谢意。这些荣誉凝聚着我们整个团队的专业奉献与追求卓越的精神。  我们是您在亚太地区的知识产权合作伙伴——欢迎随时联系我们,满足您在该区域的所有知识产权需求。  随时掌握最新的知识产权资讯 订阅我们的双月刊电子报 在领英上关注我们 在微信上关注我们:
我们荣幸地宣布,Spruson & Ferguson在亚太地区多项权威知识产权评选中斩获殊荣。  "昨晚的亚洲知识产权大奖颁奖典礼真是太棒了!我们的团队非常感谢这份认可,它肯定了我们致力于了解客户需求并提供最佳服务的承诺。”Amy Chan 亚洲商标业务组负责人陈艾米说道。 昨晚,陈艾米与来自亚洲各地的知识产权专业人士齐聚一堂,参加了年度颁奖晚宴。 在亚洲知识产权2025年度奖项评选中,我们荣膺两大核心领域奖项:  印度尼西亚 – 商标  澳大利亚 – 专利 这些奖项体现了我们致力于提供卓越的知识产权服务以及我们在不同司法管辖区的深厚专业知识。 更值得庆贺的是,在Managing IP亚洲太平洋奖项评选中,我们再次被评为亚洲太平洋年度律所,这是我们连续第三年获得这一地区性荣誉,充分彰显了我们在知识产权行业的领导地位。  “连续三年获得此奖项,正是我们公司核心价值的最佳印证: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这不仅认可了我们的专业技术能力,更是对团队协作精神与人文关怀的肯定。” Duarte Lima, 亚洲区董事总经理 “能够支持全球创新者在整个区域获得战略性保护,我们深感自豪,并感谢众多长期客户给予我们的信任,这激励着我们的团队不断缔造卓越成果。” Simon Potter, 澳大利亚区董事总经理 我们向始终信赖和支持我们的客户与并肩作战的同事致以诚挚谢意。这些荣誉凝聚着我们整个团队的专业奉献与追求卓越的精神。  我们是您在亚太地区的知识产权合作伙伴——欢迎随时联系我们,满足您在该区域的所有知识产权需求。  随时掌握最新的知识产权资讯 订阅我们的双月刊电子报 在领英上关注我们 在微信上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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